

为与“全季”“汉庭”等知名品牌高度相似的“全李酒店”“又庭酒店”,当事酒店是否涉嫌侵权?是否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? 对此,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,通常加盟合同中双方会约定合作终止后加盟商不得再使用品牌方的IP。如果加盟商在合作中止后继续使用易混淆商标,误导消费者的,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违反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也侵犯了品牌商的商标权,构成混淆行为,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。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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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1:58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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